解读城市夜景照明工程规划要素
夜景照明对于夜间景区空间的塑造可分为两大类型:功能性照明和景观性照明。根据照明对象,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要素可以分为:道路、空间节点、建筑、绿化空间、水体、户外广告及各类标识。
城市路段情况各异,对照明的要求也不一样。设计时既要满足道路照明标准规范的要求,又要和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协调一致。设计时应考虑:
(1)所用光源灯具应体现该道路的特征,如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干道,应采用光色简洁明快的金卤灯或高显色性高压钠灯,以便创造一个庄严壮观、明亮优美的夜景效果。
(2)灯饰的造型和外观色彩既要美观又要简洁,在功能上应当合理,减少过多的装饰,以免破坏景观的整体效果。
(3)路面的照明设计不仅要亮,且亮度分布尽量均匀,并严格限制照明眩光。
(4)道路两侧的树木照明、小品照明、霓虹、灯箱广告、有关交通标志(包括反光漆和涂料)均应统一筹划和设计,以便创造完整的夜景照明效果。
(5)认真做好道路夜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,建造严格完整的夜景照明效果。
(6)认真做好道路夜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城区广场照明:对于城市广场,在一定的照度范围内(通常的广场照度范围),广场的照明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:可视性、安全感、导向性、价值感、标志性、环境氛围、娱乐性。
交通性空间节点:塑造良好的交通节点照明不能只注重水平照度,还包括垂直方向的光线数量。交通性节点照明设计要素包括:可视度、认知度、导向性、安全感、显色性、均匀度、标志性。
城市夜景规划中,应根据夜景总体出发,选择可能需要进行建筑物夜景照明的区域,并给以总体风格控制及一定的夜景照明意象。
单体建筑物的夜景照明,必须经过仔细的调研、认真的设计以及必要的实验,针对每一栋建筑所特有的建筑特点、环境特点、照明级别等因素进行设计,而不是简单地用某一种形式一概而“照”。出于每个建筑物的自身功能、文化内涵、所处环境、建筑造型、外饰面的颜色、材料等不同,以致照明的用光用色、照明方式、投光方向以及照明器材的选取等也随之差别甚大。
如何在夜间展现植物的美感,展现整体绿化的美感,就需要对植物的物理特征、植物所处的特定环境以及整体环境进行分析后,才能合理地选择照明的光源、照明器、照明方式,以及整体照明重点、分区等诸多要素,最终的夜景观在总体上才是有机的、整体的,在单株植物的夜景照明上才是人性的、生态的夜景。
绿化照明设计手法与照明方式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。植物物理特征将对植物的夜景照明产生重要影响,应考虑质感、叶片形态、树枝、叶片色泽、树干特征、开花特征、休眠特征、形状等各种因素。
此外,还应特别注意绿化照明的照明器在白天的观瞻,研究制定出有效的照明方式和手段,以供设计、实施单位使用,并重视整体绿化照明的组织及夜景观视线分析。
户外广告和标志是城市夜景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广告照明和标志照明的规划主要从形式、形态、安装位置、投光方式、照明质量等方面考虑。
根据广告效果的持续性、造型的多样化和安装场所的广阔性,可分别采用霓虹灯、多面翻、旋转、显示屏、投影幻灯、灯箱等动态或静态广告。需要指出的是,广告也应纳入夜景照明规划中加以控制,尤其是广告的投光方式和照明质量。另外,对动态广告应引起重视和严格把关,比如对广告的内容、形态、色彩、位置、亮度及眩光控制,在规划中应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。
水体的照明基本可以分为:垂直或有一定斜度的投光、平行水面投光、向周围环境投光、在水下投光。根据不同的水体,不同的夜景效果、夜景气氛选择不同的水体照明方式。
滨水界面:水面是城市构成中最富魅力的要素之一,也是一个城市旅游的宝贵资源。自然、理性是做好滨水界面照明设计的正确态度,同时也是此类景观的恰当风格。
水景表演性照明:可以考虑设置定时或重要节日进行的夜间水景表演照明,增强城市旅游的可看性及娱乐性,提高游览线的整体价值,同时也可促进商业的人流量。